目录:
- 1、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 2、南京市人民 ### 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1996...
- 3、文物有补偿吗?
- 4、张治中公馆的违规重建
- 5、张治中公馆违规重建
- 6、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文化市场管理处:执行国家法规,管理文化市场,负责音像制品管理和演出活动监督。社会文化处:拟定并实施群众文化、少儿文化等发展规划,指导图书资源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指导市图书馆业务。文物管理处:制定文物事业规划,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和世界文化遗产申报。
在改造过程中,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及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等应得到保护和传承,创新与传统相结合(第十九条)。新区开发需充分利用现有城市资源,而卫星城镇的建设则注重生产和生活的均衡,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布局(第二十条)。
全面负责文物保护工作,执行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强化法制建设,参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执行。管理博物馆事业,组织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监管文物市场。制定文化艺术人才发展计划,并负责其实施,推动文化艺术科技研究和创新。
主管全市文物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加强文物法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按照文物法律规定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南京市人民 ### 关于修改《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1996...
拆迁范围在500户以上的连片开发地段,一般应由区以上人民 ### 组织拆迁人或者被委托拆迁人实施统一拆迁。凡不涉及民事权益的单位自管房产、军产的房屋拆迁,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和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可以自行拆迁。涉及民事权益的,应委托拆迁。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含构筑物、附属物)的,均适用本办法。
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本办法第十四条之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 ### 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责成有关部门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六)对《南京市 ### 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第247号令)作出修改 将第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认定及处理招投标不良行为。”。 将第十条中的“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修改为“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文物有补偿吗?
现金补偿。对于有经济价值或者特殊意义的文物,国家会给予上交者一定的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金额会根据文物的价值、上交者的贡献等因素综合确定。非现金补偿。除了现金补偿外,国家还会给予上交者一些非现金形式的补偿,如荣誉证书、纪念品等。这些补偿虽然不是金钱,但对上交者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法律分析:有补偿。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奖励的数额,要根据古墓中文物的价值确定。
有补偿。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上交可以给物质奖励也可以给精神奖励,捡到不上交则是违法行为,还要受处罚。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上交文物时,国家可能会提供物质或精神奖励。法律并未具体规定奖励的数额,因此各地在奖励的确定上存在较大自由度。通常,奖励的多少会考虑当地经济状况和文物的价值等级,以确保适当的奖励。这种奖励更多具有象征意义,精神层面的奖励往往比物质奖励更为重要。
会给予相应补偿。老房子被定文物就不属于当事人,但是会给予相应补偿。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有其独特的法律特性。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保证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不受侵犯。
专家们提出,奖励标准应适当提高,以激发公民上交文物的积极性。建议 ### 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参照文物的市场价格给予奖励。同时,也有专家担心奖励过高可能导致盗墓贼上交文物以获取利益,奖励过低则不利于文物保护。
张治中公馆的违规重建
1、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的历史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早在2007年,该公馆曾因屋主未经许可的拆除行为和2008年的违规重建而备受争议。
2、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曾因2007年被屋主“非法拆除”、2008年被违规重建而颇受公众关注。2012年6月,有开发商将新建的两幢小楼,正在打广告以6400万元的高价挂牌出售。在2007年,该文物未毁损之前,曾被叫价3000万元。
3、张治中公馆是著名民国建筑、南京市级文物。2006年6月,该建筑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应该接受文物部门监管。2007年曾被屋主“非法拆除”、2008年被违规重建而颇受公众关注。2012年6月,开发商正标价6400万元挂牌出售张公馆。
张治中公馆违规重建
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的历史问题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早在2007年,该公馆曾因屋主未经许可的拆除行为和2008年的违规重建而备受争议。
南京市级文物张治中公馆曾因2007年被屋主“非法拆除”、2008年被违规重建而颇受公众关注。2012年6月,有开发商将新建的两幢小楼,正在打广告以6400万元的高价挂牌出售。在2007年,该文物未毁损之前,曾被叫价3000万元。
张治中公馆是著名民国建筑、南京市级文物。2006年6月,该建筑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应该接受文物部门监管。2007年曾被屋主“非法拆除”、2008年被违规重建而颇受公众关注。2012年6月,开发商正标价6400万元挂牌出售张公馆。
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南京城墙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南京城墙,系指明代都城墙,包括现存城墙(含城门)、城墙遗迹及城墙遗址。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城墙保护,促进城墙合理利用,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南京城墙实行重点保护,墙基两侧保护范围各不少于十五米,现有非文物建筑物与构筑物应逐步拆除,不准扩建、改建、新建。墙基两侧建设控制地带各不少于五十米。城砖作为国家文物,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不得买卖和擅自处理。散失城砖由市城墙管理部门无偿收回。
南京古城墙的防、排水系统科学而实用,分为两个部分:城垣自身的防御和排水,以及对城区的防护和排水。在城墙填层上,东水关遗址采用桐油、石灰和黄土混合的灰浆进行封顶夯实,厚度大约在1至2米之间。城墙顶部设有石质排水明沟,每隔约50米设有石质出水槽以排出多余的水。
年11月28日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予以废止。除现存的20多公里明代京城城墙及皇城、宫城城墙外,总长达60多公里的明城墙外廓也被纳入保护范围。
自“九五”以来,南京城墙的保护工作持续进行,涉及多个重要段落。1995年至1996年,解放门至玄武门的城墙得到了修缮;1996年至1997年,石城门复城城墙也进行了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