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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鄂政发【2009】46号征地补偿标准是全部归农民所得,还是补偿标准的...
湖北省于2009年10月4日发布了鄂政发〔2009〕46号文件,即湖北省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简称46号文。这份通知明确了湖北省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省内各市、县发展水平存在差异,补偿标准并不统一。
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新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后,各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
湖北省蔡甸区2009年的农村征地补尝标准与2016年的征地标准是一样的按照鄂政发(2009)46号文件所列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西湾村征地标准为:土地补偿费17550-19310元每亩,安置补助费17550-19310元每亩,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房子等)按武价房200511号文件执行。
青苗补偿一般耕地1819元每亩,菜地2001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桥边、艾家、土城,_亭的虎牙高家、高湖村,云池的福善场村。以上是湖北省人民 ### 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见鄂政发2009 46号文。一般来讲,征地补偿标准会3年左右更新发布一次。 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简称“征地”。
项目征地所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由地方 ### 通过土地调整实行农业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