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长春云鹤街有望拆迁吗
- 2、长春市 ### 拆迁行为依据的最新文件是什么?有哪些保障老百姓利益的文件...
- 3、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介绍
- 4、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
- 5、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第七章法律责任
长春云鹤街有望拆迁吗
有望。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环境和交通的违法建筑实施了 ### 。这些房屋位于云鹤街至西民主大街路段。
吉林省义珩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是2004-06-21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朝阳区云鹤街7号104室。吉林省义珩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201047561847942,企业法人张润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长春市 ### 拆迁行为依据的最新文件是什么?有哪些保障老百姓利益的文件...
第五条 市人民 ### 负责本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区人民 ### 负责本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主管部门是本市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各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区人民 ### 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近期,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拆迁)中,相继发生多起致人死伤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 拆迁补偿标准依据所在城市的消费水平等多因素进行核定。具体补偿价格通常由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评估确定,旨在保证被拆迁户的合理权益。在实施拆迁补偿时, ### 会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状况、房地产市场行情、房屋实际面积、建筑年代、区位优势等多个因素,以确保补偿金额能够满足被拆迁户的合理需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征求意见稿)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介绍
1、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 ### 下属的独立机构,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其内部机构设置如下: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事务工作,以及文秘、信息、宣传、档案、文字综合、外事接待、后勤、装备、保卫工作,同时管理局财务、审计工作,监管局机关和直属支队固定资产,并负责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2、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与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之间形成双重领导关系,以区(开发区)为主导,由区(开发区) ### 任免领导干部,并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意见。市局参与领导干部考核。
3、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编制和领导职数安排,旨在确保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高效运行。该局机关设有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0名,同时配备工勤人员2名,以支持日常管理和行政运作。在领导层方面,局长职位由1人担任,副局长共有3人,纪检组长由1人负责。
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
1、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法律责任章节 在拆迁管理中,若违反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拆迁,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予以严厉处罚。违规者将被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视情节对每平方米20元至50元的罚款,涉及的建设项目也将暂停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
2、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市、县级人民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4、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第七章法律责任
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的法律责任在第七章中有详细规定。未经批准或欺诈手段占用城市规划区土地的行为,将面临县(市)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将责令退还并可能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对土地资源和资产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全市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使用、保护和管理,均应遵守本细则。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本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旨在强化土地管控,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确保其合理利用,坚决维护耕地安全,推动本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长春市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