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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永州 ###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1、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2、第五条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应遵循“征收合法、资金到位、安置先行、补偿规范”的原则。
3、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 ### 为市中心城区中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跨县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永州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永州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
1、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2、三)零陵区、冷水滩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按照本办法执行;东安县、祁阳县、蓝山县的房屋征收重置价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本办法的90%;宁远县、道县、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双牌、新田县不得低于85%。 各县(管理区)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者房屋置换安置的,其标准可以适当下调,但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85%。
3、之一条 为加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4、在此所提及之征地补偿标准仅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及安置补助费用两者相加,其中土地补偿费用占据总金额的百分之四十,安置补助费用则占据剩余部分的百分之六十。对于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标准,仍旧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予以施行。
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1、之一条 为加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万元。智土地网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3、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万元。不过毕竟各地也不一样,在现在来看这样的标准还是略低的。以上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仅作参考,具体还是要看征收补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