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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废止后应该参考什么
1、计划,规划,土地,建设,市财政,公安,安全监管,商品价格上涨,工业和商业,教育,民政,文物,电力,通信,广播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村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方式,以确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规定。
2、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促进城市改造,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五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第二条 凡在本市各级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和个人。
4、市、县人民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三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5、法律主观:太原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二十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一条拆迁补偿以实行货币补偿为主,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宣布,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法规更新的需求,决定废止部分过时的规章。以下是具体废止的规章列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原发布于1991年7月8日,由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由于时代变迁,其部分内容已不再适用。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1、将第四条第四款修改为:“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体育、人民防空、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有关的管理工作”。
2、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城镇环境,促进城镇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将第四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开展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动员、组织村民、居民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
4、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对责任区内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举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处理投拆和举报,并反馈处理情况。
菏泽拆迁征地补偿多少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 ### 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征地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 ### 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5万元 菏泽征地补偿价格的简要介绍 菏泽市征地 拆迁 执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新标准,经过统一调整后,包括房屋、温室大棚等在内的23项补偿标准平均比原补偿标准上调82%。
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
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4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一类、二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征收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必须缴纳有偿使用费,全市标准10—34元/平方米不等,市辖区标准为34元/平方米。对于耕地占补平衡费用,菏泽市标准大约为3-5万元/亩;还有勘测丈量费,其标准为248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