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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啥企业算“散乱污”
法律分析:“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等审批手续,且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不完善的企业单位。
法律分析:从定义上看,“散乱污”企业是指: 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齐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散乱污企业是指那些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小规模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位于居民集中区、工业摊点和小作坊;以及没有有效收集污染物、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或无法达标排放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原则,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总体负责,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监督和管理,各级海事机构根据职责权限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活动安全管理。
3、之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4、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通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5、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是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通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的规定。
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新增项目
1、年12月6日。根据查询安徽省水利厅官网显示,巢湖市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于2021年11月陆续完成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公开招标工作,合同工期240个日历天,该工程于2021年12月6日正式开工建设。
2、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合肥市,巢湖市、肥东县,马鞍山市。根据安徽省省 ### 通知,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
3、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拆迁补偿一般为3000-4000元不等。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根据查询相关 ### 息显示土地补偿标准按《水利部关于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的标准执行,主要地类具体补偿标准是:水田4042元/亩,旱地3772元/亩,林地3018元/亩,坑塘3772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