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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降噪措施有哪些
1、工地降噪措施 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制度,减少大声喧哗,提高施工人员对防噪的自觉意识。 控制强噪声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00,早晨作业不早于06:00。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时,采取降噪措施,并做好周围群众工作,提前报批。
2、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 ### 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 ### 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 ### 产生的噪声。(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3、消除噪音的有效 ### 主要包括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噪音源、使用降噪设备等。隔音措施 隔音是消除噪音的直接有效方式。可以通过建造隔音墙、安装隔音窗户等方式,有效隔绝外界噪音。此外,在室内放置一些具有吸音效果的物品,如隔音垫、隔音板等,也能起到良好的隔音效果。
工地有哪些防尘降尘措施
法律分析:建筑工地防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天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洗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工地扬尘治理措施主要包括洒水降尘、设置围挡、使用环保材料和工艺以及定期清扫等。洒水降尘是工地扬尘治理中最常用的 ### 之一。在工地施工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 ### 的土壤和道路进行洒水,可以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这种 ### 特别适用于干燥或多风的天气条件,因为此时扬尘现象更容易发生。
建筑工地防尘措施 施工现场进行基坑开挖、砂浆搅拌以及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应采取喷雾或湿作业等方式进行降尘;施工现场应该每50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机;建筑施工主体结构高度每超过10层应在外脚手架上设置喷淋系统,并适时喷雾、喷淋降尘。
施工现场防扬尘和防噪声污染措施?
1、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现场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
2、常见的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包括以下几种: 浇水降尘。这是一种最常见也最简单的扬尘治理 ### 。通过喷水降低施工现场的粉尘浓度,减少扬尘。 覆盖物料。在建筑材料运输、搬运、加工等过程中,对材料进行覆盖,减少扬尘。使用专业扬尘防治装备。
3、法律分析:建筑工地防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天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洗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防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在工程项目竣工后30天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洗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5、防尘措施 对施工 工地 内堆放的 水泥 、灰土 、砂石 等易产生 扬尘 污染的 物料 ,在其 周围 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 密目式安全网 进行封闭。在 工程项目 竣工后30天内,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济宁市城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防治技术导则?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建筑拆除工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的项目实施单位,对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扬尘防治负主体责任。
应当依法按程序委托具有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作为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建筑拆除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和措施。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拆除工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拆除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其中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拆除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
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与道路等扬尘防治必须方案完善、措施有效、手续齐全、备案及时、人员落实和监控到位。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周边全部围挡、土方和散碎物料全部覆盖、出场车辆全部冲洗干净、主要场区及道路全部硬化、渣土等车辆全部密闭运输、拆除工程和土方工程全部湿法作业。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1、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现场,以及待建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城区道路扬尘的防治和管理。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是工程造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一部分,是不可竞争费用。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以及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重点工程建设机构负责其承担工程建设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4、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机构负责其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