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三章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
- 2、南京永宁街道办因违法拆除被判向原告友联公司赔偿9579963元并支付相应...
- 3、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2021修正)
- 4、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三章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
1、造价超过三十万元或建筑面积达到三百平方米的单独发包项目,装修人需在开工前获得施工许可证。这一要求旨在规范施工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装修人还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2、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装饰装修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3、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入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4、在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记者了解到,《新规》对房屋的重要装潢部件的“质保期”做出了统一要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更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
5、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6、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之一条制定本条例,以强化对建筑装潢行业的管理,促进其发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的安全。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旧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装饰和装修,适用本条例。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古建筑进行装饰和装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南京永宁街道办因违法拆除被判向原告友联公司赔偿9579963元并支付相应...
南京友联牧业有限公司对南京市浦口区人民 ### 永宁街道办事处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已裁定,法院判决永宁街道办因违法拆除案涉建筑物、苗木、构筑物等,需向友联公司赔偿9579963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法院认定,永宁街道办不具有认定和处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职权,其拆除行为已确认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2021修正)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装饰装修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为了确保南京市住宅装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四章《个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定了严格规定,旨在保护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安全。这些规定旨在防止不当的装修行为,如拆改结构、改变房间用途、破坏节能设施等,以避免对建筑结构和整体安全造成威胁。
造价超过三十万元或建筑面积达到三百平方米的单独发包项目,装修人需在开工前获得施工许可证。这一要求旨在规范施工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装修人还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入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章详细规定了法律责任。其中,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如施工方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或设备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等产品标识,且装修人无过错时,相关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对施工方处以无标识材料或设备总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装饰装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为了确保南京市住宅装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四章《个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定了严格规定,旨在保护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安全。这些规定旨在防止不当的装修行为,如拆改结构、改变房间用途、破坏节能设施等,以避免对建筑结构和整体安全造成威胁。
第三十五条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应当负责以下监督管理职责:(一)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并实施。(二)执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三)执行装饰装修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资格以及信用管理。(四)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五)查处装饰装修中的违法行为。
南京市实行装饰装修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公示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 ### 制定。市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应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示。
为了确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范性与安全性,南京市对这类工程实施了严格管理。以下章节概述了在南京市进行建筑装饰装修时需遵守的关键规定与流程。首先,涉及到依法需实行招标投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装修人不可将项目拆分,以逃避招标管理。此举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完成。
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六章详细规定了法律责任。其中,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如施工方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或设备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等产品标识,且装修人无过错时,相关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对施工方处以无标识材料或设备总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