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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园林景观工程有营业执照没有资质,承揽工程有什么后果?
所以没有资质的公司承揽工程可能要比面临处罚或或者是没收违法说的,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经营范围,企业可以承揽工程造价不超过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种类型的公园以及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不可以。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必须要有园林资质,根据承接的工程大小而定是需要三级资质还是二级资质,建筑资质得看是什么资质,如果不是园林资质就不能承接,对应的资质承接对应的工程,这是国家规定的。建立一套园林绿化管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
业务范围方面,三级资质的园林公司可以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以及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之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维护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查处违法建筑,适用本规定。
重庆市人民 ### 令第282号《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已经2014年10月16日市人民 ### 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在建违法建筑,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限期自行消除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对建设现场实施监管。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八章规定了关于法律责任的详细条款。
为了加快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建设成本,从监察机制上预防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近日重庆市规划局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确定了建设工程规划违法建设处罚标准。
沈阳市城市规划建设违法案件处理办法
1、之一条 为使城市规划建设违法案件处理工作规范化,依法对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沈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
2、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或违反许可证规定,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项目,将被要求立即停止,并可能被责令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针对此类违规行为,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处以罚款,范围从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施工取费的一至五倍,设计费用的一至五倍。
3、在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的情况下,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通过公告寻找责任人。公告期至少30天,如果公告期间无人处理,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拆除。
4、第五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及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在晒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在晒台上建造的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建筑,由房屋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5、向所在县(委托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第三十六条强调,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需延期使用时应重新办理手续。在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时,使用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退回用地;使用期满应根据规划部门要求恢复原地貌,并无偿退回用地。
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1997修正)
第五条修改为:“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尚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建设单位或个人停止建设、补办手续。”第六条修改为:“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该工程违法建设部分造价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之一条 为及时处理城市违法建设工程,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级人民 ### 所在地的城镇以及其他建制镇。
长沙市于1995年9月28日通过了《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1995年12月26日生效,后于1997年进行了修正。这个办法旨在及时处理城市中的违法建设工程,确保城市规划的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4月26日通过了公告,其公告编号为第5号。在该次会议上,他们决定废止多项城市法规,其中就包括《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
二)将下列法规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之一条。《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之一条。
这一决定涉及的法规包括《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同年5月31日批准了这一废止决定,予以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